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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很强的敌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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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商队渐去渐远。

    山林里重归平静。

    不多久,一只秃鹰发现了树下的三具尸首,盘旋几周,确认无大碍后,一个俯冲,啄向尸体。

    另一棵大树后,藏着一匹灰狼,灰狼血口一张,咬在了秃鹰背上。秃鹰惨叫着扑腾起来,发出尖厉的声音,灰狼死咬不放,毛羽沾染着血水飞散一地。

    灰狼将断气的秃鹰往树后一甩,十来只小狼崽探出了脑袋,细细闻了起来。灰狼要利用这三具尸体,捕获更多的猎物,养活整个狼群,不远处的草丛里,还匍匐着三匹母狼在盯梢。

    江湖跟野兽的世界十分相似,弱肉强食,尔虞我诈。

    连小远从官府领了两千铜钱,沉甸甸的。

    半山上重伤等死的三个恶匪,他实在是没力气再折返回去了取下脑袋了。山溪里躺着的那几人,被石灰水烧得模糊稀烂,也没兴趣去鼓捣。

    况且那昏死过去的阿飞,沉得像头死猪,要不是刚好有个上百人的大商队返回东陵城,管事的好心搭了一程,连小远真的想把阿飞就这么丢在树林里。两人被安排在靠后的一辆空车上,小远这才有功夫把身上的两包米黄色药粉,胡乱拍在了阿飞最深的几个伤口上,草草包扎一番,给阿飞吊了小半条命,回到了城里。

    这米黄色药粉,一共才五包,是临出门前族老偷偷塞给自己的,是族里最上等的创伤外用药。战祁头时自己用了一包,这死猪阿飞却用了两包,还剩两包,想想就肉痛。

    昨夜给阿飞请了个东陵城有名的外伤大夫,大夫倒也识趣,没有过问太多,焦头烂额忙了一宿,给阿飞抹上一层黑乎乎的药膏,包扎得像个大粽子,又留下一大包药草后,拿了五百铜钱便脚步漂浮地往家里赶。

    小远在城里逛了一天,挑选了五把做工精良的飞刀和十把普通飞刀,一一藏在了宽大的袖袍里。又采买了一些稀奇古怪的物料、衣服、吃食,共计五百铜钱。

    剩下的一千铜钱,三七分。

    但是小远总隐隐感觉自己有点亏。那两颗夜明珠暂时不能出手,得换个地方。

    两天后,阿飞醒了过来,一口气吃了五张猪油大饼,一只荷香叫花鸡。

    第三天,阿飞嚷嚷着要下地,都快憋死了。

    傍晚,两人换了身新衣裳,连小远蓝色绸缎大袖袍,阿飞黑衣红巾,从那个小庙,走向了城里的灯红酒绿。

    阿飞步伐还有些不稳,路上碰到了几个去采买胭脂水粉的富家美娇娘,被一阵暴喝。

    阿飞缩着头,涨红着脸,连连道歉。

    不过那些小娘子身上的味道,真的很好闻,很舒服。

    两人又来到那个半旧面馆,坐到了角落里头的桌子。这次点了十二个馒头,一大锅香气四溢的海鲜汤,几个开胃小菜,一盆米饭,两壶椰果酒。

    阿飞像个饿死鬼,刚刚塞完两个馒头,又扯着一只比巴掌还大的海蟹对付了起来。

    小远不紧不慢,按着之前的习惯,盛了一碗海鲜汤,一口一口吃着馒头。

    阿飞笑小远像外面买胭脂的小娘们。

    小远没理他,倒是感觉有人在偷偷瞄着自己这边,但他捕捉不到窥视的目光来自何人。

    应该是个高手。比自己高很多的高手。

    不多时,那种恍如针芒般的窥视感便消失了。

    阿飞从小就喜欢偷“剑山”几个段家阿叔的酒喝,大阿叔的酒醇厚而回味无穷,二叔的酒清淡寡味,三叔的酒初尝平平无奇,半刻后却荡气回肠,当然,偷酒也没少挨揍便是。他认为酒是人世间极为精彩的东西,三个叔叔的酒他都不喜欢喝,倒是王大厨自酿的普通烈酒,阿飞喝得最是过瘾。王大厨向来是抿一口酒,吃一夹小菜,阿飞则是一口一口灌下去,随后肠子肚子里面像是有一把刀子,在来回翻滚,那劲头甚是过瘾。

    阿飞一壶椰果酒下肚,已是微醺,开始说着满口胡话,过来搂抱着小远,劝起酒来。

    小远一向酒不沾唇,他要时刻保持着头脑的清醒,只喝清汤清茶。

    “酒穿肠而乱性,还是少喝为妙。”小远偏过了头,躲了躲阿飞呼着酒气的嘴脸。

    “清茶淡水,未免也太过乏味,而江湖是那么的精彩。”阿飞摆摆手,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果酒,手有点发抖,果酒洒了一小片在桌上,弥漫着诱人的椰香。

    “很多人走江湖,一觉睡去,就再也醒不来了。”小远缓缓撕下一片馒头,递进嘴里。

    “你砍了我一刀!”阿飞不是笨人,不再与小远扯那什么之乎者也,却是不怒不燥、轻描淡写的来了这么一句话,便把小远给唬住了。

    小远犹豫再三,终究是接过了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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