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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章 红楼趣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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炉子生起火来,也要不少时间,别饿坏你了!不如拿到我家里去,先让你三大妈帮你煮了熟了,再端过来,你看怎样?”

    我看不怎样。别少了一截半截的,说是经煮了后缩水的。

    “不麻烦三大妈了!我也不着急,自己来的好!”康思杰笑笑,接着问道:“三大爷您刚才是想说什么来的?”

    阎埠贵内心,那是相当惋惜,盯紧了散发肉味的纸包裹,见问了,也就说了起来:“我有个朋友,打算出售一份手抄回目,想问问你有没兴趣?”

    “哦?”康思杰一边在炉子前忙活,一边漫不经心地问道:“三大爷,请问是第几回目的手抄?”

    二人口中的手抄,不是全本,而是一章一回的散件。

    应该,这次也是假货吧?

    纸张作假,间批作假,里头的故事也作假。

    四大名著之一的《红楼梦》小说,当作者完本之时,因时政不得印刷成书,故而都是少数文人偶闻偶读之后,相互借阅,再一字一句地手抄成章回,最后成册,慢慢流传下去。

    流传下去后,有些个文人觉得此书有搞头、有市场、有价值,又因不敢明目张胆地印刷出来,故而汇聚了一些人,传抄书籍,然后拿到庙会上去卖。

    相当地,不愁卖。

    据说当时的抄本挺值钱的,一部书(整本)能卖出好几十两银子。

    以上的都是叫手抄(古本)。

    直到乾隆末年,有间书店的老板叫程伟元,大胆使用了活字印刷之术,将整本的红楼印刷出来,后称做“程甲本”(初次印刷版本,最后一本古本),才使得《红楼梦》大肆传播开来,并流传至今。

    后世才有红学界的出现。

    靠《红楼梦》吃饭的“红人”,从理论上来说,都应该感谢程老板。

    之前的康思杰,是让别人觉得有些呆气,但,不是笨蛋。

    在寓言故事里,说有个极其好古的人,耗尽家财购买了周文王的破碗,姜太公的拐杖,管仲的席子。

    正好凑成一副套装,讨饭的套装。

    这人是笨蛋。

    但是书呆子不是笨蛋。

    “是第七十八回!我看了,应该是真的。”阎埠贵信誓旦旦地回道。

    “请张老板看了没有?”康思杰继续问道。

    张老板,收藏界的权威人士,某古董书斋的掌舵人。

    并且,是康思杰生父认识的人。

    “还没...不过,他说了,如果你出的价格中肯,可以在张老板那里交易!”阎埠贵讪讪张嘴。

    “哦?三大爷,您认为他多少出?”康思杰拿起了煤油瓶。

    “他家里现在是急着用钱,所以才卖的!”阎埠贵一边说着,一边观察着人的表情,接着说道:“我看他家里的情况,大概要这个数,才行。”

    阎埠贵伸出了4根手指。

    价格不便宜。

    北师大图书馆所珍藏的《脂砚斋重评石头记》抄本,缺第六十四、六十七回,共78回目。

    57年在琉璃厂书店购入,当时价格为240元。

    如此算来,一个回目3元。

    贵么?

    康思杰点燃了一根火柴,烧着了纸条,然后放进炉子里去。

    “三大爷,现在我身上没那么多余钱,还欠着师父不少钱呢!”康思杰站直腰身,然后看着阎埠贵,笑道:“我看三大爷的那位朋友,如果真急着用钱,不如直接去找张老板,更好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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